广州锦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明道、广州功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广西中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4年8月7日依法作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备案)事项决定书》(穗市监撤字〔2024〕223号),决定撤销2018年4月3日广州锦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中国金天经济技术开发中心变更登记为股东的事项。同步撤销2018年5月3日、2018年11月8日、2019年6月19日、2020年6月9日准予广州锦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事项。
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相关规定,本局依法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备案)事项决定书》(穗市监撤字〔2024〕223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撤销决定持有异议,可在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1802室
联系电话:020—87598657
附件: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