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空港商业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志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4015994x8;住所/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三凤村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416室):
经查,广州空港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冒用黄志城身份信息骗取公司变更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本局决定撤销原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场分局于2018年9月29日作出的《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穗工商(机)内变字〔2018〕第29201809285000号]中核准广州空港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备案)黄志城为股东之一、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行政行为。
本局通过广州空港商业服务有限公司登记材料中所留的地址、电话信息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采取邮寄送达方式未能送达本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备案)事项决定书》(穗市监撤字〔2024〕401号)。
请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备案)事项决定书》(穗市监撤字〔2024〕401号),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附件: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8日
(联系人:徐洁雯、龚学恒,联系电话:020-36067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