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侨汽车配件贸易公司:
本局对你公司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证明骗取设立登记行为的有关调查已终结。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作出穗市监撤字〔2024〕9号《撤销登记决定书》。撤销登记决定事项为:我局决定撤销于1993年7月20日作出的准予广州市中侨汽车配件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黄沙、司徒鸣为出资者的行政行为。
因无法邮寄送达至你单位,现通过公告方式送达上述撤销登记决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020-83555988)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邓成忠、黄越 ,联系电话:020-87598826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