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消费者通过网络订餐时要注意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中毒。
一、选择合适的网络订餐店
消费者在选择网络订餐时,除了关注食品的美味,外送时间等因素外,还应注意选择的餐饮店是否有牌照。在订餐平台下单前,首先点开商家信息,一是查看其是否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营业资质,二是查看其是否公示《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牌》,食品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店)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分别用“大笑、微笑、平脸”三种卡通形象来标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建议消费者看“笑脸”订餐。
二、选择低风险的外卖食品
冷食类食品更易受到微生物污染,在订餐时尽量选购热食类食品。“烧卤熟肉”、“凉菜”(如生鱼片、预拌色拉等)、“生食品种”、“裱花蛋糕”(如含奶油糕点、提拉米苏蛋糕)等属于高风险冷加工食品,这类冷加工食品要求在特定的条件下进行加工制作、储存及配送,不建议消费者在网络订餐食用。
网络订餐时应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减少配送时间过长可能导致的食品变质。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加工、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三、规避高风险的订餐渠道
无论是何种形式的订餐渠道,包括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商家的自建订餐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所连接的订餐等,都不要选择不具备经营资质、没有公示证照的商家去消费。如果在不具备经营资质、不公示证照的商家网络平台订餐,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消费风险较高。
四、注意饮食卫生与安全
一是就餐前应注意外卖食品及餐用具卫生。应检查是否出现餐食撒漏、送餐严重超时、餐用具包装破损、污染等异常问题;二是就餐前要洗手,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
五、消费者权益保障
消费者在网络订餐时,应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凭证,以作为消费维权的重要证据。
订餐时向网络订餐平台或网店索要并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凭证。进食后若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症状,请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将可疑食品保存以备检验,并尽快到附近正规医疗机构就医,保留病历、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及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同时向当地食品监管等有关部门报告。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电话12345。消费者如有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热线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