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广东省特检院、广州机电院、广铁所,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的公告》中关于电梯检验、检测的要求,对于在新版检规发布日期(不含)前签订供货合同或中标,并且需要在广州市安装电梯,应当在2023年7月1日前将相关情况告知市场监管部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告知资料清单
1.《特殊情况项目告知书》(格式见附件)。
2.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其附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制造单位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安装单位申请办理时,还需提供委托函(原件)、安装单位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二、资料提交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65号六榕大厦六楼服务大厅;联系人:董工,电话:020-83275272。
特此通知。
附件: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