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商品房交易秩序,贯彻《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sf-2020-0102)、《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sf-2020-0103)予以印发, 2020年11月1日起启用。
特此通知。
附件:
2.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日